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关注中考]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26年初中学业 水平考试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 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01 09:19 作者:锡林郭勒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点击量:32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盟直各学校,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

现将《锡林郭勒盟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6年5月29日

 

锡林郭勒盟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做好锡林郭勒盟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2026年度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锡林郭勒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样特色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稳步推进中考改革,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优化服务,全面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目的和成绩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把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应届毕业生当届有效,非应届毕业生当年有效。地理、生物学在八年级结业时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时的中考成绩中,初中毕业时不再进行地理、生物学考试。因转学、休学、生病等特殊原因未能参加2025年我盟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的考生,以及社会考生(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锡林郭勒盟学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今年须补考地理、生物学(含体育与健康知识),参加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知识3个科目考试,考试时长(60分钟)与试卷结构与2025年一致。九年级未毕业休学到下一年级的,八年级已考过的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1.初中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除体育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外其他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共5卷7科;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加试少数民族语文,共6卷8科。英语科目考试设笔试和听力两部分,考试时长总计90分钟,总分值100分,其中:笔试部分考试时长为80分钟,时间从09:00开始到10:20结束;结束后立即播放听力,听力部分考试时长约为10分钟,到听到“听力部分到此结束”提示语时考试正式结束。

体育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照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巡考工作的通知》(锡教招考字〔2026〕5号)组织进行。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在组织好锡林郭勒盟初中应届毕业生体育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同时,要通知今年报名参加中考的锡林郭勒盟社会考生(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锡林郭勒盟学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参加体育专项运动技能测试。

2.八年级学生结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学两科一张试卷,闭卷考试,卷面分数60分(地理30分、生物学30分)。按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今年起,将原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10分,分解到原过程性评价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时间为七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和九年级第一学期,共5个学期,由原每学期1分增加至每学期3分,共15分。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日期

时间

考试年级

科目

5月18日至5月22日

 

八年级

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

6月25日

上午09:00-10:15

八年级

地理、生物学

上午09:00-10:00

九年级(补考)

地理、生物学(含体育与健康知识)

6月26日

上午09:00-11:00

九年级

语 文

下午15:00-16:30

九年级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

6月27日

上午09:00-10:30

九年级

数 学

下午15:00-16:30

九年级

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28日

上午09:00-10:30

九年级

英 语(含听力测试)

下午15:00-16:30

九年级

少数民族语文

(四)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1.八年级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科目

考试时长

卷面总分

折合分值(等第)

地理、生物学

75分钟

60分(地理30分、生物学30分)

60分

信息科技

30分钟

100分

ABCD

生物学实验操作

20分钟

10分

ABCD

2.九年级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科目

考试时长

卷面分值

折合分值

语文

120分钟

100分

100分

数学

90分钟

100分

100分

英语

90分钟

100分(含听力10分)

100分

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

90分钟

100分

(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

100分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

90分钟

100分

(物理60分,化学40分)

100分

少数民族语文

90分钟

80分

ABCD

体育

 

80分(体质健康测试45分;体育专项运动技能测试20分;日常参与情况15分)

80分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

75分钟

60分(生物学30分,地理30分)

60分

物理实验操作

10分钟

10分

10分

化学实验操作

10分钟

10分

10分

艺术(音乐、美术)

60分钟

ABCD

ABCD

劳动

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赋分

ABCD

ABCD

综合实践

采用日常体验考查的方式赋分

ABCD

ABCD

总分

740分

660分

(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共有5个素质模块(一级指标)、32个记录维度(二级指标)。5个模块分别是: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

2.评价办法。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根据《锡林郭勒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在“锡林郭勒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关系,通过学生和教师即时填写提交记录和相应的实证材料,即时公示,系统生成等第和综合评价报告单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3.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学生初中三年的综评得分按照初一占40%、初二占40%、初三占20%的权重进行计算,到学生初三第二学期5月份时由“评价平台”自动计算并按分数所占本校当年毕业生总数百分比情况转换为等第。

4.评价结果的使用。初中学生毕业时,学校为学生提供《锡林郭勒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素质档案由“评价平台”根据学生日常填写记录生成。学生本人、学校相关教师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可按照权限通过“评价平台”查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各地初中学校要提前告知九年级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否有疑问,如有疑问及时核查,对于核查后确认有误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应及时更正并重新生成《锡林郭勒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确保每位学生在毕业时都能获得准确、全面的综合素质评价,为其升学和未来发展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宣传和指导,让学生、家长和教师充分认识到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共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原则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部达到C等第以上(包括C等第),方可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报考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第以上(包括B等第)。

由自治区其他盟市转入锡林郭勒盟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导入锡林郭勒盟“评价平台”。

(六)少数民族语文,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其他综合考查科目。

1.少数民族语文考试成绩卷面满分80分,成绩最终以等第呈现,不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等级分为A(80分—71分)、B(70分—61分)、C(60分—48分)和D(47分及以下)四个等级。

2.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各10分,以分数呈现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3.八年级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业水平”内容,不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等级分为A(优秀,10分—8分)、B(良好,7分—6分)、C(合格,5分—4分)和D(待提高,3分及以下)四个等级。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组织分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实行分工负责制,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考生档案整理保管;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报名汇总、编排考场、评卷、登分、考生成绩排序等工作;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7月9日全区统一公布成绩,7月9日至10日进行成绩查询,7月11日至13日成绩复核。各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于8月12日前整理好所有考生档案,并做好保存、管理工作,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领取。

(二)招生录取方式。

1.考试录取。通过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按成绩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2.贯通培养。已被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33名)、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31名)、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30名)、多伦县第三中学(31名)、二连浩特市第一中学(30名,仅面向二连浩特市)录取参加初高贯通式培养的学生,不需参加中考,直接被初高贯通式培养所在高中录取。

(三)招生录取形式。自今年起,普通高中实行双向录取,即所有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可自愿选择报考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或普通高中。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及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普通班时,不参考少数民族语文考试成绩,除特长生外报考非上述类别的考生,少数民族语文考试成绩须达到C等第以上(包括C等第)。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普通高中招收有锡林郭勒盟初中学籍或锡林郭勒盟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力)者。

普通高中招收的高一新生除我盟2026年招收的初高贯通培养学生外,必须参加锡林郭勒盟2026年中考并网报志愿,否则不予录取和注册普高学籍;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收的高一新生非必须参加锡林郭勒盟2026年中考,须与普通高中同时网报、录取。

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各初中学段学校不得为“非本校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余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考生档案必须有以下材料:《初中生学籍档案》《报名登记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表》和考生有关照顾条件的证明材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表》由学校按附件4自行复制,填写后装入考生档案袋中。档案袋由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印制。

(五)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锡林郭勒分校(设在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

第一批次: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

第二批次: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以外其他普通高中(包括综合高中普高生)。

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综合高中职高生)。

第四批次:五年制高职(3+2)。

(六)提前批次学校录取方式。

1.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锡林郭勒分校(设在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实验班”面向全盟招收初中毕业生90人,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除少数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科目总成绩达到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以报考。

2.7月13日09:00-11:00考生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学校志愿。网站域名:www.xmzsks.org.cn,网站名称: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七)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方式。

1.录取类别。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按统招生、分招生、特长生三种类别录取学生。

(1)统招生。“统招生”招生对象为2026年锡林郭勒盟所有中考报名考生。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各学校招生计划数约30%为“统招生”(包含2026年招收的初高贯通培养学生),具体人数为: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262人(原民族语言授课176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86人),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262人、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417人,多伦县第三中学220人。录取时,首先录取“统招生”,根据“统招生”计划数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全盟考生中依据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录取,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除少数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科目总成绩达到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以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校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班。

(2)分招生。“分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锡林郭勒盟初中学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各学校招生计划数约70%为“分招生”(包含特长生计划)。盟教育局按比例将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分招生”计划数分配给有关初中学校(见附件2),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分招生”只招收锡林浩特地区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毕业初中学校学籍),多伦县第三中学“分招生”只招收多伦县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毕业初中学校学籍)。先录取“统招生”,之后录取“分招生”,“分招生”按照考生报考志愿、考试成绩逐校录取。社会考生(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锡林郭勒盟学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只能参加“统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分招生”录取。

(3)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对象为具有锡林郭勒盟初中学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包括“足球、体育、音乐、美术”四个学科,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和报考志愿学校的专项科目考试。特长生专业课考试按照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中考特长生专项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锡教函字〔2026〕48号)由录取学校自行组织,5所学校招生计划数量见附件3。

①各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和专项科目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中考成绩×100/660)×30%+体育专项成绩(百分制)×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原则上各招生学校要确保今年计划招生数招足、招满,其中足球特长招生计划数不得挤占和挪用。特长生录取学生须从本学科考生中录取。

③各招生学校要于6月21日前,将特长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身份证号、初中毕业学校、报考类别、专项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盖章、签字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形式报至盟教育局体卫艺劳科和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为了提高考生按志愿录取的准确率,方便考生和家长,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招收的学生全部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不填报报考志愿的考生普通高中无法录取。按照录取类别,志愿分批次在网上填报。网站域名:www.xmzsks.org.cn,网站名称: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所有中考网报信息将在此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1).统招生”网报志愿。7月12日公布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的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14日09:00-14:00考生填报志愿(只允许填报一所)。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全盟报考信息,每隔两小时在网上公布一次按分数段统计的即时报考信息,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统计数据随时调整、修改报考志愿。网报采取分时分段结束的方式,在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考生的填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具体安排将在每次填报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说明。考生务必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志愿。

7月14日14:00准时关网。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网报情况,于7月15日前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由盟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分招计划中进行分招,不再进行统招补录。

(2)“分招生”网报志愿。已被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分招。考生根据所在学校的分招计划,于7月15日09:00-14:00填报志愿(只允许填报一所)。在分招网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在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实时查询分招网报志愿详细排队情况,根据志愿排名情况随时调整、修改志愿。

7月15日14:00准时关网。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网报情况,于7月16日前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届时根据录取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进行“分招生”补录。

(3)“特长生”网报志愿。7月16日公布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的足球、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已被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在“统招生”和“分招生”中录取的考生不得报“特长生”。7月16日14:00-16:00考生填报志愿(只允许填报一所)。在特长生网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在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实时查询“特长生”网报志愿详细排队情况,根据志愿排名情况随时调整、修改志愿。

7月16日16:00准时关网。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等情况,于7月17日前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3.注意事项。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不得擅自招收统招生、分招生、特长生录取名单以外的任何学生(如所谓“择校生”等),否则对该生不予注册电子学籍、不予核拨学费、不予发放免费教科书、不予发放毕业文凭、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按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录取名单发放。

(八)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方式。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其他普通高中,包括综合高中的普高生)只招收在本旗县市(区)中考报名的考生,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网站域名:www.xmzsks.org.cn,网站名称: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所有中考网报信息将在此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锡林浩特市第二中学面向乌拉盖管理区第一中学招收40名高一原民族语言授课新生。为了满足部分学生在高中外语学科学习俄语的需求,二连浩特市第一中学面向全盟招收40名外语学科学习俄语的高一新生,面向二连浩特市招收40名外语学科学习俄语的高一新生。锡林浩特市第二中学面向全盟招收足球特长生20名。西乌珠穆沁旗综合高级中学面向本旗县招收田径类体育特长生10名。有关考生可在本批次录取中网报志愿。

7月17日09:00前发布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填报志愿公告。7月17日10:00-15:00考生填报志愿(只允许填报一所)。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网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在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实时查询各学校网报志愿详细排队情况,请根据志愿排名情况及时调整、修改志愿。

7月17日15:00准时关网。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等情况,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按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录取名单发放。

(九)第三批次学校录取方式。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综合高中的职高生)考生,可在本批次中网报志愿。网站域名:www.xmzsks.org.cn,网站名称: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7月18日08:00前发布第三批次学校填报志愿公告。7月18日09:00-15:00考生填报志愿(只允许填报一所)。本批次学校同时实行自主招生,考生亦可根据本人意愿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十)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方式。报考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具体步骤请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参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五年制高职(3+2)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文件内容填报志愿。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无法报五年制高职志愿。

七、照顾条件

(一)优抚政策

1.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23〕194号)规定给予优待:

(1)军人子女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

(2)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符合以上优待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内消〔2025〕22号)规定给予优待:

(1)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

(2)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符合以上优待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3.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总检〔2022〕71号)规定给予优待:

(1)入职满8年,且在国家确定的口岸边境管理区基层一线单位工作满3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

(2)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符合以上优待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二)审核认定

1.军人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规定,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由部队政治工作机关出具证明,由盟教育局、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公示后办理。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由消防救援队伍支队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盟教育局、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公示后办理。

3.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规定,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由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盟级政治机关出具优待证明,由盟教育局、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公示后办理。

4.符合政策的公安民警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由民警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逐级上报盟公安局,由盟公安局出具优待证明,由盟教育局、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公示后办理。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于6月15日前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及原始证件报盟教育局,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复审后的加分学生名单在“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www.xmzsks.org.cn)”进行公示。

2.超出审核时限(6月15日之后),一律不予追加;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加分。

八、学籍管理

(一)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由盟教育局审核批准。新生报到后,普通高中学校将正式录取且已报到的学生名单报本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初审(盟直学校直接报盟教育局),然后由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报盟教育局审核批准。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各学校根据盟教育局反馈的审核批准名单,按照有关程序操作注册电子学籍,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

(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在锡林郭勒盟参加中考的考生不得跨盟市到盟外高中阶段学校读高一年级,盟外高中阶段学校招收锡林郭勒盟中考考生是严重违反上级规定的行为。

(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不得转学;其他年级的学生要求转学的,转入学校必须在不超过当年盟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且学生达到当年相应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学生。高中阶段各年级转学(转出、转入),由盟教育局审核批准,对擅自违规办理转学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全盟通报批评。

九、有关要求

(一)盟教育局成立全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旗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加强领导和监督,严肃纪律,严格执行锡林郭勒盟关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信誉,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

(二)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到本盟市辖区外招收非本盟市学籍的学生”的规定,对盟外其他普通高中在锡林郭勒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审核办理建学籍手续。

(三)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和学校要做好高中招生政策规定的宣传,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把本方案传达给初中毕业年级的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指导考生填报好志愿。各学校不得恫吓、阻挠学生自主填报志愿。本方案将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xlgl.gov.cn)、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站域名:www.xmzsks.org.cn)和锡林郭勒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为了规范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中考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早把金属探测仪、防作弊、钟表等相关设备配备到位,并做好设备的维护、检测和调试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所有设备正常运转。

(五)各旗县市(区)要加强学校计算机室和网络建设,保证考生能在学校进行中考网报志愿。确实有困难的地区,可以组织考生在高中学校的计算机室等场所进行网报志愿。有条件且能熟练操作网报程序的考生也可在家中进行网报志愿。

(六)规范招生宣传秩序。认真执行盟委宣传部、盟教育局《关于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广告和信息实行报审制度的通知》(锡教办发〔2007〕50号),学校的招生宣传和广告信息必须经盟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媒体上发布。各学校采取网站、散发宣传材料、口头等形式进行宣传,内容也要真实、准确、合规,不得违背教育发展政策和上级规定,不得进行夸大、虚假、欺骗和误导的宣传。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考生成绩排名和宣传、炒作中考状元等。

(七)各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一律不允许采取派人到旗县市(区)或打电话等“暗箱操作”的形式进行招生宣传、许诺优惠条件、抢挖生源,一律不允许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所谓的“预录取通知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决杜绝“以权、以钱、以人情”擅自招生现象。特别强调: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由全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录取名单以外的任何学生,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坚决不予注册电子学籍、不予核拨学费、不予发放免费教科书、不予发放毕业文凭,学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八)普通高中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严格按照全盟中小学校历执行。违反此规定的,追究有关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主要领导责任。高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自行到中考报名的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必须及时接收被录取学生报到。

(九)各学校发放奖学金,必须从新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开始实行。评定、发放奖学金要依据新生入学后在本校的学习成绩及有关方面表现,不得根据学生中考成绩或未进入本校前其他获奖情况发放奖学金。

(十)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十不准”:

1.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

2.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

3.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

4.不准录取最低控制线下考生。

5.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

6.不准将本校招收的学生学籍注册到其他学校。

7.不准给在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注册学籍。

8.不准接收未经正式录取、无本校学籍的学生“借读”。

9.不准向已通过统招或分招方式录取的学生收取“择校费”等费用。

10.不准在分班时区分统招生和分招生。

以上行为一经举报查实,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节轻重启用问责制,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严厉查处高中招生录取的违纪违规行为。盟教育局将适时进行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专项检查,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若出现违纪违规招生录取行为,将取消其在全盟范围内招生资格、全盟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家长、考生监督投诉。基础教育科:0479-8263387,职业成人教育与校外培训监管科:0479-8266841,盟考试中心考务三科:0479-8269110,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479-8221201。